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4〕63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建议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10日前,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和学院专家指导组,制定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将学院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实践科。
2.2014年9月11日-9月17日,学院审核确定选题,选题与上年度相比,重复率不得超过30%。公布指导教师名单。
3.2014年9月18日-9月25日,学生在学院统一组织下,选定选题与指导教师。
4.2014年9月26日-10月8日,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
5.2014年10月9日-12月31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设计)。指导教师应加强过程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抄袭、雷同等现象的发生。
6.2015年1月1日-2月1日,修改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7.2015年3月1日前,指导教师、教研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审定和成绩评定工作。
8.2015年3月30日前,学院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后定稿。
9.2015年4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
10.2015年4月30日前,学院完成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学校完成专项检查。
11.2015年5月10日前,学院按本科生毕业生数1.5%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2.2015年5月20日前,学院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和各类材料包括毕业设计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
13.2015年6月10日前,学校完成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及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