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人: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我院今年下半年提交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经论文预审,导师同意,拟参加今年下半年答辩的教育硕士、高师硕士和同等学力研究生。未缴清各种学杂费者,其论文不予接受和送审。
二、制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制作和精装。
(二)论文须隐去作者、导师的姓名和信息,使用授权声明、致谢辞、科研成果和后记等不必装订在盲审论文里,正文部分应双面打印。不符合要求不送审。
三、提交要求
(一)导师推荐:申请人须返校接受指导,请导师审查把关,做出明确评价和提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查通过和无《送审推荐表》(附件一)的论文不得提交。
(二)论文本数:教育硕士和高师硕士一式2本,同等学力研究生一式3本。
(三)提交时限: 11月4日(星期一)下午五时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方式:盲审论文、《送审推荐表》和发表的科研论文成果(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查验)等直接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5),接受审核。
四、论文盲审后期有关安排
(一)预计11月中旬前后反馈论文盲审意见。
(二)学位论文答辩暂定12月上旬结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延期处理:本次暂缓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缴清学费,经导师签字同意,在11月4前将《推迟毕业审批表》(附件二)报院研管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科研成果:以安师大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成果(成果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当场返还。
(三)《送审推荐表》切勿放进盲审论文里。
(四)要与导师、班主任等保持联系,署名发送邮件,研管办邮箱:gyb0007@126.com,咨询电话:0553-3937007。
特此通知
附件一:《送审推荐表》
附件二:《推迟毕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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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附件一:论文送审推荐表.doc.doc 附件二:研究生推迟毕业审批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