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岗位管理,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0-2012年首轮聘任的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二级单位考核为主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依据
《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聘期职责(暂行)》(校人字〔2010〕55号)、《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履职考核办法(暂行)》(校人字〔2010〕56号)、《安徽师范大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校人字〔2010〕57号)、《安徽师范大学管理系列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校人字〔2010〕58号)、《安徽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校人字〔2010〕59号)。
三、考核范围及时限
1、本次考核的对象为首轮聘期(2010-2012年)期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此期间晋升职务、职称、外出学习及转岗人员须填写相应表格,但不评定考核等次,待其新岗位聘期期满后进行考核。
2、管理岗位本次只对八级职员(科级)以下人员进行考核,八级及以上职员因校党委组织部已进行任期考核,本次考核直接运用任期考核结果。
3、首轮聘期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所有业绩成果以此时限内取得的为准。
四、考核等级
1、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免于考核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为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审定结果及处理有关申诉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单位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单位党政领导、教授委员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制订聘期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提出各类人员聘期考核结果意见,接受学校工作组抽查。
六、考核程序
1、准备阶段(2013年11月26日前)
(1)工作组整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工作组召开会议讨论考核文件;
(3)各相关部门做好整理数据、确定联系人等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7日—12月20日)
(1)启动工作:学校召开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布置聘期考核工作。各单位审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制定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启动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个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各类岗位人员分别填写相应表格)进行聘期总结,并准备个人相关业绩材料原件;
(3)单位考核:各单位根据个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原件等审核《考核表(教学科研系列、辅助系列)》中教学、科研情况等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理岗位人员测评(测评对象为科级以下人员,测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同事、工作对象等,测评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具体人员组成及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各单位提出各类人员聘期考核结果意见。
3、公示阶段(2013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各单位将参加考核人员的个人业绩成果、测评结果、考核结果等在单位公告栏或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于2013年12月底前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工作组办公室,须报送的材料包括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教职工个人《考核表》(纸质版),以上报送材料均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定阶段(2014年1月)
工作组进行数据汇总、整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抽查,审定考核结果并发文公布,开展续聘相关工作。
七、相关说明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教学和科研工作减免等特殊情况详见《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聘期职责(暂行)》第十款规定(须提供证明材料)。
2、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确定标准详见相关文件,其中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人数的12%。
3、本次考核教学分、科研分依据的文件分别是《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教字〔2010〕11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校研字〔2010〕18号)、《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校科字〔2010〕5号)、《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教字〔2010〕8号)。
4、附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人员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办法自主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八、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上岗,在下一轮分级聘任中可以参加高一级岗位的应聘。
2、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处理意见。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聘期考核工作对于推进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及新一轮分级聘任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稳慎实施。
2、严格把关。参加考核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业绩材料原件,实事求是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对于弄虚作假者,考核等次认定为不合格,同时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3、统筹协调。聘期考核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和年底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
联系人:汪凯 电话:5910123
邮箱:wang3607kai@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岗位聘期考核依据文件
2、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教学科研岗位)
3、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辅助岗位)
4、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管理岗位)
5、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工勤技能岗位)
6、党政管理人员测评表
7、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