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17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人事处11月13日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培训会议要求,请各位老师携带以下证件于11月19日(本周三)——22日(周六)到学院三楼318室进行信息核对。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2013年1月1日后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的相关信息;
4、如有获得以下奖励的老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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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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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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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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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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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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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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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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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令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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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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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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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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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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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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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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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发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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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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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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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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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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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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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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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以下的科学技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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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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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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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学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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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和国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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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信息采集关系到各位老师的切身利益,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对待,仔细阅读附件内容后再核对相关信息,并对自己核对过的信息负责。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16日
附件1、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各子集指标.doc
附件2、填表说明人员批量导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