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各学院要积极落实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对本学院研究生就业形势进行分析与研判,切实增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学院要结合研究生就业创业需求,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求职择业,你我同行”研究生就业指导系列服务活动的通知》(研究生院〔2016〕19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就业指导系列服务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应聘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创业成功率。
3、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及时了解困难毕业研究生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就业期间的思想动态。学院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专业教师要形成合力,做到帮扶工作到位,帮扶责任到人,切实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强化就业安全教育管理
1、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开展就业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毕业研究生增强求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各种招聘信息的辨别能力,指导毕业生掌握就业权益保护常识,增强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健全毕业研究生就业安全预警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和毕业班辅导员要与毕业研究生保持有效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的校外去向和求职动向。一旦发现研究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或损害学生利益等事件发生,必须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管理
各学院在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时,要认真核实就业信息和审查用人单位资质,加强对校园招聘现场、就业指导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规范就业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
1、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未就业毕业研究生统计工作,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统计,并按要求填报《安徽师范大学2016届未就业毕业研究生统计表》(见附件1),作为学校和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2、各学院需于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前,认真审核本学院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填写《安徽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与就业材料一同交至研究生院思想教育办公室。
就业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函、劳动合同、录用证明等。考取博士的毕业生需将空白就业协议书和调档函一同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
3、各学院就业数据统计和就业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就业统计准确,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刘飞 ,5910132,ahnuyjsj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6届未就业毕业研究生统计表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4日
4.20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