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
2016年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选办法”(附件)。现将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教学成果要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学会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
3、“教育实践类”成果的实践检验期应满足学会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及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学会成果奖评选办法,我院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为掌握申报学会成果奖的总体情况,申报材料时间为5月15日。申报材料包括:填写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4),提供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以及推荐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可以只提供目录或拟完成的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电子版直接发送gyb0007@126.com
联系电话:0553—3937007(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2:2016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pdf
附件3:教育实践类申请书.doc
附件4:教育研究类申请书.doc
金沙贵宾会尊享每一刻
2016年5月1日
《评选通知》附件 2016教育成果奖评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