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5月3日至5月27日开展,现就本次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风、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通过检查,找出研究生教学和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经验。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
1.各年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2016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
2.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和落实情况,是否已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严格遵照执行。
3.课程教学的教材选用情况。
4.教师教学方法与效果及教学改革等情况。
5.课程教学质量及保障情况。
6.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二)教风学风
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包括是否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有无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人代上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情况。请各学院严格执行调、停(补)课手续,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调、停(补)课登记表》。后期将实现研究生调、停(补)课手续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和审批,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的学风建设情况:包括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特别是有无上课迟到、早退、出勤不满的现象)、执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出访审批表》制度和按规定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等情况。
(三)培养环节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术活动、教学实践或专业实践等培养环节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四)教学档案
各学院要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保存在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和各培养环节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材料等,要特别注重原始记录的收集和归类存档。
三、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由各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执行情况、相关教学档案进行自查,召开相关座谈会。
学校抽查: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教学安排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结合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既要全面检查,更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培养方案执行、课程教学规范和培养环节落实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整改。本学期系统排课和上学期系统成绩录入再次开放至5月8日关闭。
(二)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于5月27日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加盖学院公章)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含电子稿)。
(三)希望各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和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参与积极性,注重活动的创新性和实效性,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完成相关工作,以切实达成本次检查的预期目的。期中教学检查结果要在本学院进行情况通报,同时作为本院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和导师考核的依据存档。
(四)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对于违反教学纪律的学院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