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字〔2012〕24号),至上学期结束,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应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流程,加强过程化管理,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书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1.所有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
2.以往未上传通过开题报告的应届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3.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在职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与流程
1. 本学期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如未上传通过开题报告的,须在2017年3月15日完成开题报告上传。上传后,研究生及时提醒导师于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2.其他应上传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传。上传后,研究生及时提醒导师于2017年4月7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ahnu.edu.cn/login.html,在“学位申请”-“开题申请”中上传《开题报告书》PDF版,填好相关信息后提交给导师审核通过。
4.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ahnu.edu.cn/login.html,在“首页”进入“待办任务”-“处理任务”进行审核。在“历史任务”可查看处理结果及相关流程。
5.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4月14日前,导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对开题未通过的,培养单位应做好重新开题的安排,并在系统的“开题汇总处理意见”栏中备注重新开题的安排;对应开题而未开题的,培养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或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
三、相关要求
1.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一般应予以延期毕业。
2.本次上传的《开题报告书》版本须为已完成导师、审核小组和培养单位意见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扫描或照片转换)。
3.提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较小修改的,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留存相关记录材料。需要较大变动或变更的,应申请重新开题。
4.《开题报告书》最终纸质稿,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集中留存一份用于制作学位档案。研究生本人和导师自留底稿。
5.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各培养单位、学位点和导师应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0日
做好16-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书提交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