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9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书提交工作的通知》(﹝2017﹞9号)、《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2017﹞10号)要求,我院对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环节作如下安排:
一、学院论文送审
(一)提交范围
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含在职教育硕士、同等学力人员)。
(二)论文要求(详见【2017】10号学校文件)
1. 送审论文采用盲审,格式应符合《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和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小于15%的硕士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学院论文送环节。
3.导师推荐:学位申请人首先对预审论文审查把关。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
(三)提交要求
1.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1)送审论文电子稿文件名以
“作者学号+yslw”命名,例如:1421011088yslw.
(2)查重报告(电子版)
(3)《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1,个人提供电子稿,专业和年级汇总)
(4)《送审推荐表》(附件2,纸质一份,申请人和导师签名)
2.提交时限:各专业将以上纸质、电子材料分别压缩打包,由年级集中转交院研办,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5点,逾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3月20日前,学院向学位申请人反馈论文预审结果。
(五)学院送审论文结果处理办法
1.专家认为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要求,并“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程序”,此论文可直接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2.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提出“修改后进入学位申请认定程序”意见,申请人须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与查重,并参加学院预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3. 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尚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提出“此次不宜申请学位”意见,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申请人须延期一学期后重新提交学位申请。延期期间,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二、提交《开题报告书》(详见﹝2017﹞9号学校文件)
(一)时间要求
1.3月10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开题报告书》(纸质两份+电子,提前由导师和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各专业将纸质和电子《开题报告书》分别压缩打包,由年级集中转交院研办,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5点,逾时不候,责任自负;
2.3月12日前,《开题报告书》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盖章;
3.3月13日前,学院向所有学位申请人返还《开题报告书》(纸质一份)。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盖章通过的,方可上传;
4.3月15日前,学位申请人完成《开题报告书》上传,并妥善留存纸质《开题报告书》用于毕业前制作学位档案。
5.3月20日前,导师在线完成《开题报告书》审核。
(二)提交方式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位申请”-“开题申请”中上传《开题报告书》PDF版,填好相关信息后提交给导师审核通过。
(三)格式要求
上传的《开题报告书》,须为已完成导师、审核小组和学院意见及签字盖章的PDF版(申请人扫描或照片转换)。
(四)按照学校规定,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一般应予以延期毕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毕业班论文检测登记
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推荐表
附件3:学校相关文件
金沙贵宾会尊享每一刻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2017毕业班论文检测登记.xls
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推荐表.doc
附件3:学校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