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2017〕24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7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范围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登记答辩信息
为更好地实现信息化管理,各专业的答辩结果需要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内容包括: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评语等。请各学院安排相关专业答辩秘书于5月27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安排专人随后完成录入信息核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07〕1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清查学位申请者的缴费情况,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一律不得报送。
5月31日起,各学院要严格按《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答辩记录,登记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意见。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还需仔细核实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的成果材料原件,在审核意见的备注栏中依据本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简要标明其科研成果。随后,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本次研究生申请学位汇总表,核对无误后,相关负责人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人事档案
各类研究生人事档案主要应包含:
(一)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2、申请学位审批简况表1份;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二)在职教育硕士:
1、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2、申请学位审批简况表1份;
3、安徽师范大学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
(三)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2、申请学位审批简况表1份;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1份;
(四)相关说明
以上材料中,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放学位档案一份)请于12日前制作完毕集中至研究生院加盖公章。
6月15日起,各学院可集中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包含证书编号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申请学位审批简况表,打印核对无误后,学院签字盖章,在统一领取学位证书时同时提交两表(成绩登记表两份,审批简况表一份),次日返回,由各学院装入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五、学位档案
此类材料为归档用,于2017年10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盖章、检查并报送校档案馆。
(一)博士研究生: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3、博士学位申请书1份;
4、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5、博士研究生论文评阅书5份;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7、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8、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9、博士学位论文1份。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3、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
4、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5、研究生论文评阅书2份;
6、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7、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9、硕士学位论文1份。
(三)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含原工作单位给出的政治表现鉴定);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记录1份;
4、研究生论文评阅书3份;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6、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1份;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8、硕士学位论文1份。
(四)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
1、卷内文件目录1份;
2、安徽师范大学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
3、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
4、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1份;
5、研究生论文评阅书2份;
6、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1份;
7、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书1份;
8、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
9、学位论文1份。
六、学位信息
1.请在职教育硕士、来华留学生务必于5月28日之前到花津校区防空洞千纸鹤照相馆采集照片。该照片将与学位授予信息一同上报至教育部,用于学位认证使用。其余人员无需采集。
2.请提醒本次授予学位人员于6月14、15日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对科研成果、学位授予信息,并上传最终完整版本的学位论文PDF文档(含签名扫描页的单个文件),请导师及时完成审核,确保上传版本无误。以上事项完成者方可领取学位证书。
七、学位论文
2017年10月报送校档案馆学位档案时,请同时报送校学位办所有博士学位论文2本,以及答辩成绩为“优”、“良”的硕士学位论文1本。
八、归档材料要求
(一)所有材料都必须打印,或用能长期保存的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供存档。
(二)归档材料中所有栏目的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有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学院教授委员会意见”栏必须填写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
(三)为便于存档,学位档案不用装订,按卷内目录顺序放好,凡页面有字的卷内材料均需在右下角标注页码。并请将材料按校档案管的相关要求制作装档。
(四)其它相关要求,请参见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栏目里《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须知(试行)》。
九、其他事项
(一)学位授予材料分为学位档案材料和授权审核材料,类型多、材料杂、涉及面广,请务必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分类、按序、及时报送材料,联系人:葛睿,联系电话:5910131。
(二)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做好本院所有毕业生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等材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三)本文件中所列表格及文档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办下载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