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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对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在籍研究生,一人限报一项。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实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实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实习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
(2)在实习期间,不服从校内校外工作安排、违反相关实习规定和工作失误,受到实习学校通报批评;
(3)成果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4)违反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5)实习过程总结材料不全。
(三)具体要求
1、实习评价
总成绩(校外导师成绩和校内导师成绩)均在85分以上。
2、成果要求
(1)实习过程总结材料齐全(教案、班主任实习报告、工作日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
(2)须是实习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己独立开展实习活动所形成的成果;
(3)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实用价值,并取得一些应用效果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
(4)成果报告选题具有现实意义,研究方法恰当,阐述深刻,条理清晰,行文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
二、成果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申报成果(任选下列一项)
1、专题调研报告(教育案例及其分析)
2、教育教学课程设计(教案及反思)
3、软件产品研发(课件设计及思考)
4、其它能反映本专业理论和实践水平、具有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一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奖项
|
比例(%)
|
奖励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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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额度(元)
|
一等奖
|
10
|
7
|
1000
|
二等奖
|
20
|
13
|
800
|
三等奖
|
25
|
16
|
400
|
合 计
|
55%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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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额分配
按照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评奖指标,下达到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等专业学位方向,四舍五入,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一等奖(人)
|
二等奖(人)
|
三等奖(人)
|
小学教育
|
24
|
2
|
5
|
6
|
心理健康教育
|
24
|
2
|
5
|
6
|
现代教育技术
|
7
|
1
|
1
|
2
|
学前教育
|
7
|
1
|
1
|
2
|
合 计
|
62
|
6
|
12
|
16
|
奖励(元)
|
|
1000
|
800
|
400
|
一等奖比例:0.1;二等奖比例:0.2;三等奖比例:0.25,院内三等奖名额为16人,分配到各专业后四舍五入相加总人数为15人,余1名额由各专业竞争产生,择优选取。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二),申报书须有校内、校外导师签字推荐。
(二)学位点初审。学位点成立专家组,评审专家由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及相关专家组成。根据推荐限额,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在评分标准(附件一)基础上,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细则,进行初审,宁缺毋滥。同等条件下,学位点专家进行票决。
(三)学院审批。学院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审组,对学位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学院对优秀实践成果奖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公布表彰。获奖名单由学院公布和表彰,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评审办法及结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材料报送
各学位点须于2019年3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其申报材料,统一报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纸质2份及电子版,骑缝装订)
(二)申报成果(纸质2份及电子版)
(三)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专业汇总,电子版)
材料要求:1、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用透明塑料文件夹和长尾夹装订。2、各类电子文档格式不许改变,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由辅导员集中收齐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3、不符合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将不予报送。4、逾期未报送材料影响评选者后果自负。
附件一:评分标准
附件二:《申报书》
附件三:《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实习考核表》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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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